Sunday, February 25, 2007

這只是我的個人見解

每個人選擇到那一間教會去崇拜、團契,
有些人是由自己的自由意志選擇;
有些人是由神的帶領。

對於在一間教會能否投入到崇拜、團契生活,
這絕對是既主觀又個人的感受。

如果自己不能投入,
這不是教會牧師和團契導師職員會的責任,
反之要對自己作出檢討,
是自己的靈性低落?是自己不夠長進?

有時離開自己曾返多年的教會,
是因為返得太久了,漸漸看不到神從這裡給我的恩典。
在此,想離開遠一點,看回清楚一點,
我從未想過一去不返,絕不回頭。
因為這裡是帶我認識神,受感動、決志和受浸的地方,
這裡永遠是我的mother church。

無論返那一間教會,都是神的家,
是無分彼此的。

有些教會,彼此互相爭奪教會會眾,
從說話中有意無意批評對方的缺點,
教會努力安排課程,安排的時間彼此都會相撞,
會眾便要作出取捨,魚與熊掌,不能兼得。
學習神的話語,應該可以快快樂樂的領受,不是辛辛苦苦的爭回來。
這不是一個所願見到情景。

基督徒所要爭奪的對象是迷失的羊,對手是魔鬼,
而不是對方教會的會眾。

若果以單純的心對準神,
開開心心的敬拜祂,
這一切已足夠了。


*以上純屬個人意見,如有類同實屬巧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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