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April 09, 2007

究竟幾時先停止

今天上班,又發現有東西遺失,今次是擦膠筆。

連同兩次沒有記錄在案,共有五次遺失?失竊事件!

第一次, 鉛心筆;
第二次, 滑鼠接收器;
第三次, 原子筆;
第四次, 釘書機;
第五次, 擦膠筆。

我真的很想知道,
犯案是否同一人?
這人是否和我有恩怨?
這人是否家徒四壁?

對我來說,我沒有什麼損失,反而因此得新文具用。

但,
究竟,究竟要偷到幾時才停止?

唉!

2 comments:

LEGOizedWayne said...

嘩。。。真係好慘!

Anonymous said...

in my office.. the one who will take my pen is usually my boss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