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常覺得這兩者不能並存。
如果有人問關於自己的事,我覺得有點兒侵犯私隱,便謝絕回答,別人好可能會說我不坦白。
如果有人問我關於別人的事,我為守承諾,一於保持緘默,別人好可能會說我明知但故意隱瞞,又是不坦白。
其實不知道秘密比知道秘密的好,無秘密又比有秘密的好,最少內心的擔子不會太重。
為人守秘密比為自己守秘密難,當秘密爆破,為別人所負的責任遠比為自己所負的沉重。
有時,我寧願與友人聊天時只談風月,不談正事。
免得一不小心套了別人的秘密,又要負上守秘密的責任。
又或者,免得別人說些無稜兩可的答案,明知道自己很想知道真相但卻不應自己知道,那種感覺不是味兒。
或者,我開始有點兒怕和別人談及彼此的近況,太容易觸及個人的秘密。
要守秘密就很難坦白,不能坦白對話便變得空泛。
我想,所謂泛泛之交,就是對話浮於表面,言之無物。
為什麼?為何友情會僅止於此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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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comments:
so, do u mean that I shouldn't tell you anything? heehee..
if we are 泛泛之交, u shouldn't tell me any anything ar...heehe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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