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April 09, 2006

不存在

剛剛小組聚會完畢。

其中有位姊妹提出:當你選擇將該被你饒恕的人視作不存在,這種饒恕的方式並不是真正的饒恕,而可能選擇了另一個報復的行動,就是當他「透明」,視而不見。

很久以前,我曾經與一位朋友發生不快的事,雙方都有錯,而這位朋友先道歉。其後,這位朋友對待我的態度是「視而不見」。雖然,我對這位朋友的舉動,大感困惑;不過,我從中真正體會何謂「視而不見」,那種感覺,絕對絕對是銳心刺痛的。

當身邊的朋友如此作…
懇切希望,他的舉動不是一種報復的行動。
或者,他只是不知該如何面對對方?
又或者,不想彼此再有瓜葛,免生誤會?

但,朋友,你不知道,你這樣做,對對方而言,已經不知不覺地造成了傷害。
當你這樣做時,你已不知不覺地將友情一併的視作不存在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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